本网讯(通讯员 张雷)10 月12 日中午,保卫处、学生处、后勤服务中心组成联合检查组,分别对中区7 号公寓和西区8 号公寓进行了安全大检查,收缴了一批违规电器和灶具,查处了一系列突出问题,包括擅自停用消防应急灯电源,私拉电线,使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灶具做饭,违反学校管理规定,使用反限电装置等。检查组指出,各院系要切实加强学生宿舍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严格宿舍安全管理,对违规违纪学生依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同时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共同创造安全、舒适的宿舍环境。保卫处将组织相关单位对全校学生公寓进行不间断、不定期的消防检查。
据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对于损坏、挪用或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个人,执法机关将处警告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教育之后仍不改正的学生,将配合消防支队进行严肃处理。 (编审 张君明)
党委宣传部
2012/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