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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有关单位: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发布通知,决定启动2019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提交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展报告

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按要求在线撰写进展报告,请务必在2020年1月9日16时前提交,不需上交纸质材料。有调整研究计划、经费预算等的项目,负责人可以将调整内容写入进展报告。

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结题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同时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会同科研、财务等部门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http://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

5.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应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受资助项目论文开放获取的有关要求,在全部或部分受科学基金资助论文发表时,将经同行评议后录用的最终审定稿,存储到信息系统,不晚于发表后12个月开放获取;如果论文是开放出版的,或出版社允许存储最终出版PDF版的,应存储论文出版的PDF版本。

6.《结题报告》撰写提纲与说明中第三项,要求随纸质结题报告提供的附件材料,在电子化后上传即可,无需再随结题报告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7.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后,只需打印系统生成的PDF版本。《结题报告》中“签字及审核意见表”页需加盖财务处负责人签字盖章,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办理;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章、科研管理部门章以及单位公章由科研处在审核《结题报告》上交时统一加盖。

请各单位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并督促其按通知要求准时上报提交材料。各项目负责人于2020年2月19日前将《结题报告》纸质材料两份(要求双面打印)上交科研处N407室。

三、相关网站地址

自然科学基金委官方网站:http://www.nsfc.gov.cn/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网站:https://isisn.nsfc.gov.cn/

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http://output.nsfc.gov.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新刚

联系电话:63513236

电子邮箱:nysykyc506@163.com

科研处

院长办公室

2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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