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大 厚重 睿智 卓越
勤勉严谨 和谐进取
博学求是 笃行自强
复杂搜索
您目前所在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根据中央和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1名。

一、招聘条件

1、中共党员,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坚定维护民族团结。

2、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思想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热爱辅导员工作。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少数民族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熟练掌握维吾尔语和汉语,同等条件下,维吾尔族毕业生优先。

4、具有学生干部经历,在校读书和工作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5、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下载并如实填写《南阳师范学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报名表》,报名表电子版等材料发至nysyzp@nynu.edu.cn。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0日。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网络报名初审通过者,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中共党员证明、普通话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奖励证、荣誉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根据现场审查结果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或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3、面试。面试主要对辅导员岗位所要求的管理能力和素质进行考察。应聘者可以进行特长展示,满分100分。

4、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根据面试成绩确定一名体检和考察对象,并列第一的,进行面试加试。

5、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可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6、考察。对拟聘人员相关情况进行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7、提交学校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

8、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岗位待遇

聘期内暂时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学校规定的待遇。随后按照省有关进人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四、咨询电话:0377-63513710

监督电话:0377-63525023

报名表链接:

http://www2.nynu.edu.cn/xzbm/renshichu/rczp/zpxx/297e82696250bdc901625ff47e3d00c8.html

人事处

院长办公室

2018/3/26

上一篇:关于开展2017年度南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的通知

下一篇:关于召开教职工协会年度工作会的通知

展开关闭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