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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每年开学初是心理疾病多发季节,为做到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及时防范、有效干预,防止学生因严重的心理障碍引发恶性事件发生,确保在校大学生的身心健康,维护校园稳定,特组织对全校学生进行一次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排查时间

9月2日-10日

二、排查对象

所有在校学生,特别是重点关注的12类危机干预人群。

三、 排查方式

按照四级心理网络机制,通过辅导员、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

学生党员等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四、 排查程序

1.自查。各学院利用二级心理辅导站及时开展本院学生的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可能存在心理异常或心理危机的学生,应通过各种方式给予充分关注,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困境期。

2.报送。排查工作结束后,各学院应认真填报《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统计表》(见附件1)和《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及干预反馈表》(见附件2),并形成书面报告,由党委副书记签字,盖院系公章,于9月10日前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科技楼313王晓红副主任处)。报告内容包括:①排查工作实施情况;②排查结果;③存在的问题与危机处置。 排查报告和心理危机排查统计表(附件1)的电子版发至xlzxzx2015@163.com。对于没有危机情况的学院实行零报告制度。

五、查后工作

1.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后,各院系要安排适当的人(辅导员、当事人的同学、朋友等)与当事人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实现“一对一”帮扶,并建立健全心理档案;

2.对于问题严重的学生,要及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取得联系,便于开展咨询和转介工作;

3.对于精神康复期学生,要责成该学生家长监管其按时服药,相关老师和同学要给予更多关心和照顾。

六、注意事项

1.请各院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结合本院实际,进一步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制定出可行的工作方案,切实保证排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2.排查工作的关键在于辅导员,重心在于学生班级和宿舍。全体辅导员应深入到学生班级和学生宿舍,以高度的责任心对学生的心理状况开展摸排谈话,并做好记录,做到耐心、细致、全面,确保排查没有漏洞,干预及时,记录规范。

3.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气氛。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附件1:《学生心理危机排查统计表》

附件2:《心理危机学生排查及干预反馈表》

附件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

2018年9月2日

党委办公室

20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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