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统一安排,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报告的提交工作已经开始。需要填写2018年度NSFC结题报告的项目清单请见附件1。为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结题报告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实事求是地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知识产权保护,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各院系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2份,各院系汇总后统一提交至科研处。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
2.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及时清理账目与资产,如实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确保决算数据真实、准确,资金支出合法、有效。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资金决算表中的“累计支出数”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
3.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成果报告时,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4.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
5. 项目负责人请于2019年2月22日前将结题材料网上提交,并将纸质材料2份报送至各学院,由各学院统一于2019年2月25日报送科研处(办公楼N407房间),同时需提交财务处等部门审核签字过的“经费决算表”。
6、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完成项目结题报告。结题报告不提交者,将影响项目正式结题和新项目的申请。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规定,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二、填写结题报告注意事项
1.请项目负责人认真阅读关于填报说明(附件2),及“报告撰写提纲说明”,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附件3)的要求认真、逐条撰写,全面真实的反映资助项目的工作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办法中要求“项目结余资金在2年内由依托单位统筹安排,专门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若2年后结余资金仍有剩余的,应当按原渠道退回自然科学基金委”允许项目结题决算后剩余资金,因此请老师们实事求是填写经费决算表结余。
2.“经费决算表”的编制填写请参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决算表)及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附件4),经费决算表是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反映,是实施绩效评价和信用考核的重要依据。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规定,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的报账决算与审计工作,2014年及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填报决算时,需要进行新旧科目衔接。新旧科目衔接时,原科目中除了管理费以外,均衔接到新决算表中的对应科目。有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资金决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负责人汇总编制。
3.请各项目负责人将结题所须“经费决算表”(审核时需项目开支明细清单),送财务处、审计处审核。审核符合要求并签章完整后再在ISIS系统上提交,避免返工。
4.“项目负责人承诺栏”必须由负责人亲笔签名。
5.请用A4纸双面打印,最后签字盖章页朝外,左侧装订。
联 系 人:张新刚
联系电话:63513236
电子邮箱:nysykyc506@163.com
附件:1.2018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应结题项目一览表
2.填报说明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决算表编制说明
相关附件请从科研处网站“文档下载”处下载。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