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南阳市第十届(2017—2018年)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活动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等相关工作部门工作,45岁以下(197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2.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3.在社科研究和普及工作中成绩显著,成果在2017—2018年获得过市级(含市级)社科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公开报刊发表3篇以上(含3篇)学术论文,在学术界有较大影响;单独或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1部以上(含1部)本专业学术著作,该著作得到学术界较高评价;主持并完成过市级以上(含市级)社科规划研究项目,且结项成果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
以上条件1、2为必备条件,第3条中至少具备两项。在社科工作中有重大贡献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
二、组织领导
南阳市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本次评选、表彰工作。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负责评选组织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评选机构,负责本县市区的推荐工作。市社科联各团体会员单位、大中专院校和各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推荐上报工作。
三、推荐办法
1.各地、各单位要根据申报条件,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原则进行推荐。上届获得过此项荣誉的不再参选。
2.推荐材料包括:《南阳市第十届优秀青年社科工作者申报表》(可在http://www.nyskl.org下载栏下载)一式5份,本人社科类成果原件、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3.校内推荐截止时间:2019年3月21日。
4.材料报送地点:办公楼S509室,电话:63518185。
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