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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单位:

现将《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教办发规〔2019〕189 号)转发如下,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清明节期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 校,厅直属学校:

日前,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函我厅,要 求清明节期间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树立文 明祭祀新风尚。学校作为宣传文明、引领风尚的重要窗口,各级 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防治大气污染的有关号召,积极开展“小手 拉大手”活动,向学生开展防治大气污染的宣传和教育,并通过 学生向家长宣传严格遵守各地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不在街道、 广场、公园、路口、寺庙、祭祀等公共场所焚烧纸钱、燃放鞭炮,倡导文明祭祀、移风易俗,以更加环保、健康、安全、文明的方 式对逝者进行祭拜,营造文明祭祀的社会氛围,为全省防治大气 污染做贡献。

院长办公室

20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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